常見問題(FAQ)
Q1:請問教學組別與內容為何呢?
A1:本所採工作式師徒制教學,課程以設計訓練為主,輔以美學與人文知識的涵養,期望同學能整合人文、藝術與科技,發展出自成一格的設計方法、表現語彙與形式風格。
分為創意創作組/「場域‧結構‧行動」組/城鄉思維與實踐組共三組。
A.創意創作組:
研究「設計性建築」及「創作性建築」與「前衛性建築」,在空間型態運作中的定義及語彙涵義。師生共同探索具有前瞻性建築的形態語言,並從空間語境與人文思維中,建構合一的全面現象型態之思考,期待一種全新形上學主體的建築能因此研究所而誕生。
*A組臉書粉專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7cgp4K23X/
B.「場域‧結構‧行動」組:
以「實驗–體驗」創作精神,來研究建築中之構造美學與空間場域間的氛圍與形塑,並以環境涵構中場所的建構為創作核心,來進行當代空間場域論述之探討與實踐。
*B組臉書粉專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BeMe2vQm6/
C.城鄉思維與實踐組:
引導學生關心臺灣城鄉的環境與人文議題,學習調查研究方法,進而選定實作課題,透由環境營造、社群合作、論述研發等多樣方式來突顯、陪伴或改良社區所面臨的問題。
*C組臉書粉專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BwcTiCxTX/
【建築藝術研究所網頁】https://arch.tnnua.edu.tw/
Q2:請問報考考生資格為何呢?
A2:國內公立及立案之私立大學或教育部認可之外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或具有同等學力資格者。
本所注重跨領域學習,亦歡迎非本科系畢業的考生報考喔!
Q3:請問該如何報考呢?招生方式有哪幾種管道呢?
A3:有甄試(約每年9-11間報名並面試)及入學考試(約於每年12至隔年2月間報名並面試)兩種方式,相關報名及面試日期依每學年度招生簡章規定辦理。重要資訊說明如下:
【報考組別】A組.創意創作、B組.「場域‧結構‧行動」、C組.城鄉思維與實踐《考生請擇一組別報考,亦可同時報考二組別以上。》
【考試項目】書面資料審查《免面試僅書審》
【成績計算】書面資料審查100%
【招生公告】招生簡章及重要時程資訊,公告於本校招生資訊網(https://acad.tnnua.edu.tw/p/412-1003-3730.php?Lang=zh-tw)
【聯絡方式】06-6931212(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招生委員會)
06-6932291(建築藝術研究所辦公室)
【建築藝術研究所網頁】https://arch.tnnua.edu.tw/
Q4:請問修課規定及畢業學分為何?
A4:本所修課規定及畢業學分說明如下:
(一)本所畢業總學分數為52學分(含必修、選修課程),各組畢業學分數如下所列:
(1)創意創作組-[必修14學分(含「碩士書面報告/碩士論文」6學分)][選修38學分]。
(2)「場域・結構・行動」組[必修14學分(含「碩士書面報告/碩士論文」6學分)][選修38學分]。
(3)城鄉思維與實踐組[必修14學分(含「碩士書面報告/碩士論文」6學分)][選修38學分]。
(二)本所學生於學位考試申請日前須參加並通過本校暑期英文營或通過本校相當等級之英文課程,惟如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免修:(1)托福(TOEFL):紙筆測驗550分以上或電腦測驗213分以上或網路測驗79分以上。(2)多益(TOEIC)測驗650分以上。(3)歐洲語言評量架構(CEF)達B2高階級。(4)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GEPT)中高級初試。(5)雅思(IELTS)英語能力檢定測驗5.5以上。(6)英語系國家(英國、加拿大、美國、澳洲、紐西蘭、愛爾蘭、南非、菲律賓、新加坡)等之外籍生。(7)非英語系國家之外籍生、僑生等,但可證明其正式教育是以英文為主要語言者。
(三)本所學生於學位考試申請日前須修習「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ethics.moe.edu.tw/)之研究所核心線上課程,並通過測驗取得修課證明。
(四)同學之修習計畫,須與指導教授共同商討之。各組學生需通過該組規定一年級必修科目後始得修習「碩士書面報告/碩士論文(1)」與「碩士書面報告/碩士論文(2)」。
(五)本所所有課程選課不限制組別,學生可自由跨組選修各組課程。
(六)本所「建築創作演習(1)」、「建築創作演習(2)」4學分核心課程,可跨組修習,同學除修習所就讀組別之核心必修課程,也可跨組修習其他組別之核心必修課程作為該生畢業選修學分。
(七)同學得選修本校外所開授課程之學分數,作為本所承認之畢業選修學分;同學選修外所課程須先徵得指導教授同意。
(八)同學得選修他校同等級或以上之研究所所開課課程(含校際合作選課)之學分數,可計入畢業選修學分,惟最多採計6學分為限。同學選修外校課程須先徵得指導教授同意。
(九)每學期所修學分數不得超過16個學分,經指導老師同意者不在此限。
(十)轉組規定如下:學生需先修畢擬轉組別指導老師所開之兩門課程,且經兩組教師同意後,可申請轉組。並填寫轉組表格,經原修組別指導教授、新修組別指導教授與所長之共同簽認後,方完成正式之轉組程序。另學分追認部份,必修課程名稱相同者可抵免學分,必修課程不同者則需重修新組別之必修課程。轉組以一次為限,於每學期開學前提出申請。餘依學校相關規定。
(十一)變更論文指導教授規定如下:學生於二年級至畢業論文寫作前,須先修畢新任指導教授所開之2門課程,經原指導教授與新任指導教授同意後,可申請變更論文指導教授。並填寫論文指導教授變更申請表格,經原指導教授、新任指導教授與所長之共同簽認後,方完成正式之論文指導教授變更程序。變更論文指導教授以一次為限。
(十二)有關修課要求之未盡事宜,或與學校教務之規定不符之處,以學校教務相關規定為準。
Q5:請問畢業時授予何種學位?
A5:本所授予學位為藝術創作碩士MFA 學位(Master of Fine Arts)。
Q6:請問如何登入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進行研究所核心線上課程?
A6:請至「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網站 (https://ethics.moe.edu.tw/),並點選必修學生,帳號是本校學生學號。
因本校教務處已事先幫學生建立帳號,且設定相關上課時數與課程,故請勿使用自行申請的帳號登入,畢業時須檢附通過的學術倫理證書,必須是使用本校學生學號登入的帳號。
具體操作流程請參閱本所網頁:https://arch.tnnua.edu.tw/p/404-1035-35251.php?Lang=zh-tw
Q7:請問如何申請學位考試?
A7:依據本所規定,如果打算於每學年第一學期提出學位考試的同學,請於當年11月30日前(且應於學位考試日前4週)向所辦提出學位考試申請;如果打算於每學年第二學期提出學位考試的同學,請於次年5月31前日(且應於學位考試日前4週)向所辦提出學位考試申請(備妥本校教務處規定之相關申請文件,經指導教授簽名同意後,繳交紙本至所辦,並e-mail電子檔至所辦信箱辦理。)
若考試委員之提聘資格須經所務會議審議認定者,畢業生則須提前至學位考試日前6週,將考試委員之審核資料及口考相關申請文件送至所辦公室,以利召開所務會議並辦理後續事宜。提出申請須具備的文件為:
1.學位考試申請表。(創意創作組同學請於『論文格式』欄位勾選【書面報告】。「場域・結構・行動」組、城鄉思維與實踐組同學請於『論文格式』欄位勾選【碩士論文】。)
2.學位考試委員名冊。(如果考試委員之提聘資格為本所碩士學位考試作業要點第七條第二款第3項與第4項所規範之,請同學自行檢附提聘該委員資格認定所需證明資料與該委員簡歷給所辦,以利召開所務會議審議。)
3.指導教授同意書。
4.論文(或創作、展演)提要。
5.修習學分數參考表(已申請免修學分之同學,請自行向教務處課務組領取之前辦理免修學分的時候,所填寫的此張表格)。
6.歷年成績單(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並告知承辦人員要申請學位考試用歷年成績單)。
7.該學期選課確定單(無選課者免)。
8.英文檢定證明(未通過暑期英文課程者須檢附)。
9.修習「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之研究所核心線上課程並通過測驗,取得之修課證明。(自110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適用)
10.本所學位論文專業領域認定審查表之通過證明。
11.經指導老師簽名確認之本所學位口試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及學位口試論文之原創性比對結果。
請同學務必詳細閱讀相關學位考試注意事項與辦法,以免權益受損喔!編製畢業論文時,書寫格式請務必符合本校研究生學位論文格式辦法。
*相關表格請至教務處網頁「研究生學位考試專區」下載https://acad.tnnua.edu.tw/p/412-1003-2690.php?Lang=zh-tw
*建築藝術研究所「學位考試申請」網頁】https://arch.tnnua.edu.tw/p/412-1035-1485.php?Lang=zh-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