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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藝術研究所

 

教學目標

為配合本校一向強調創造與實作的特色,本所善用學校資源,鼓勵學生吸收其他藝術學門之精華,以追求建築藝術創新之道;同時,本所亦善用地域性的人文與社會資源,提供學生更多實地操作的機會,鍛鍊其營造環境之整體知能。為達成設立宗旨,本所訂定三項具體教育目標:
(1)培育建築藝術的前瞻性與創造力,開拓建築創作學術研發之文本與思維。
(2)實踐「做中學」與「做中煉」之建築教育理念及教學場域,並進行在地發聲之空間場域的實驗與創作建構。
(3)培育能全面性掌握城鄉生活環境營造技能的空間企劃經營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