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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藝術研究所

 

辦學特色

(1)師徒制教學
本所因三組別分屬不同屬性,不但讓教師之所長有所發揮,形成師徒制之優勢,更在教學與研究上成為獨特的學術條件,因而每組之團隊往往具備強烈向心力,對校外的展演及活動等都能達到具社會競爭力及專業能力的展現! 


(2)多元的學生來源促發彼此交流
本所係設於藝術大學中的研究所,故與一般建築系所有不同的目標設定及教學操作。譬如,本所招收的學生不限於建築科系畢業生,歷年來各屆學生除建築本科外,來自景觀系、室內設計系、古蹟保存系等,十分普遍。此外,也收有來自美術系、工業設計系,或其他人文科系之畢業生,只要具有空間創作興趣與潛力者,皆可能進入。因此,多元的學生專長促進了其彼此間互相學習的機會。


(3)運用其他系所資源擴展藝術學習
本所畢業學位定為「藝術碩士」(MFA),要求畢業學分數為52,學生除在本所修課外,至少需至外所修習十餘學分。本校其他系所之發展內容也給予本所學生所需的技術支援,如造形藝術研究所、應用藝術研究所等有助於公共藝術創作;音像記錄研究所可支援影像記錄;音樂學院有助於提供相關搭配性質的藝文活動等,可豐富與補強本所之教學資源,亦擴展了學生藝術學習的廣度。


(4)教學上強調實作,要求行動力
本所課程重於學生建築設計、潛能的發掘及創作能力訓練,強調創造與實作,將設計操作能力落實於畢業論文的書寫與設計創作中,且積極鼓勵學生參與相關學術活動、計畫案與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