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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藝術研究所

 

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

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
為確保本所學生畢業時能達成上述之教育目標,本所依據所訂之教育目標,並參照校、院訂定之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進一步訂定學生畢業時應具備之核心能力如附檔,做為學生更明確與具體之學習準則。同時為使本所之課程規劃與設計能確保學生學習成效,本所主動參酌業界看法,並將學生納入本所課程委員會中,共同規劃一套能確保學生學習成效之課程,課程架構能明確反映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並同時包含通識素養、基礎科學及學術專業課程。本所課程基本架構為數門必修課程,皆為實作課程,另搭配以數門論述或理論課程。學生之學習,即經由本所各組之課程,加上一定比例之外所、其他學院之課程共同構成。

核心能力培養計畫檔案為:建築所核心能力養成計畫之PDF檔